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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就未盡人母之責 兒女狠下心求免養!她認了有錯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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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小萱(化名)遭一對兒女指控,父母在他們年幼時就離婚,母親隨後就離家,完全未盡人母的責任,也不曾負擔他們的照顧教養費用,直到日前他們接到社工通知,才知道母親現況,不滿母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因此依法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透過特別代理人表示,小萱自今(2024)年初開始,精神狀況就比較不好,在她精神狀況正常時,曾提過本件孩子們訴請免除扶養義務案件,她本身其實沒有想要跟小孩拿扶養費,也有提到自己過去沒有扶養小孩。
法官考量,小萱身為2個孩子的母親,在他們未成年之際,依法負有保護教養義務,但小萱自離婚後,沒有盡扶養義務,也未與前夫分擔孩子們所需的扶養費用,足認小萱無正當理由未盡其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
本文來自: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290000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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