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高雄一名楊姓醫師娘婚後和丈夫育有3女,為了尋求新鮮出軌一名身高183公分的帥氣藥廠業務,兩人乾柴遇上烈火,第一次見面就開放上床,之後更多次約會偷吃,3個月後驚覺懷孕的楊女,在車上和閨蜜傾吐心事,結果被楊夫查看行車記錄器時發現兩人對話,驚覺被綠的楊夫氣得怒告小王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賠35萬元。

▲第一次見面就開房,醫師娘偷吃業務猛男。 (示意圖/Canva)

根據判決書指出,楊女與丈夫在2007年結婚,婚後育有3女,但婚姻關係不睦,對丈夫失去新鮮感的楊女在2020年結識了小自己4歲的陳姓藥廠業務,在7月至同年12月間多次和對方約會,一同出遊過夜,並多次開房間激戰。最後因在車上和閨蜜傾吐自己對陳男的強烈激情而讓這段婚外情東窗事發。

 

楊夫控訴,陳男明知楊女是他老婆,但兩人卻毫不避諱地經常出遊甚至過夜,且楊女曾在車上和閨蜜透露,自己是利用和楊夫吵架負氣離家,趁機與陳男出門激戰2晚,且陳男每次見面都十分熱情,一上車就是熱吻,並不斷撫摸楊女的臉,楊夫不滿陳男介入他的婚姻,導致他於2020年12月和妻子離婚,要求其賠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陳男辯稱「知道楊女這個人,也見過面,但並不熟識」也沒有和對方有任何逾矩行為,同時主張配偶權不是《憲法》或法律上的權力,楊夫以配偶權受侵害為由求償,缺乏依據。

 

高雄地院官審理時發現,楊女曾用LINE傳泳衣照給陳男「北鼻好想你」,2人常以「北鼻」、 「寶貝」互稱,且楊夫在行車紀錄器中發現,楊女曾和閨蜜透露,雖然陳男只是藥廠業務,但家中非常有錢,更揚言等小王陷更深後要將對方吃抹乾淨。此外,楊女也非常擔心自己懷孕,因為一次排卵期和對方發生性關係「他好像有不小心...」。之後楊女傳LINE給陳男,「Baby我中了」,故陳男「不熟悉」的辯詞不足採信。

 

一審法官審閱相關證據資料指出,陳男明知楊女為已婚身分,仍與楊女關係為親密、有曖昧之對話,更同宿、親吻及發生性行為,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分際,而且姦除罪化不違反民事方面的求償,審酌陳男藥廠業務月薪7萬元,以民法184條第一項,判賠陳男賠償楊夫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文章出自: http://n.yam.com/Article/20220523746157







離婚證人台北離婚證人新竹離婚證人彰化離婚證人高雄離婚見證人







遺囑見證人結婚證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wilsonj03b5x 的頭像
    wilsonj03b5x

    企業文化

    wilsonj03b5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